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深化诉源治理 “调”出温度 “解”出速度

近年来,神木市法院店塔人民法庭坚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以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为契机,推动构建“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有效提升基层治理实效。

微信图片_20231025094724

靠前服务,能动司法

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本着“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推动构建“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自治组织合作对接,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2023年5月,店塔法庭联合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滨河新区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案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死亡,家属情绪激动,雇主及工程发包人对责任承担分歧较大,协商难度大。法庭干警受邀参与调解后,妥善安抚家属情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抓住各方主要矛盾点,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该起纠纷。2023年以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纠纷86件,其中调解成功43件。

微信图片_20231025094657

巡回审判,现场普法

为打通矛盾化解和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增强法院审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坚持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化解邻里纠纷,促进乡邻和谐。2023年2月,法庭针对一起邻里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案件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说法释理,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案件事实并进行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向在场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的解读,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将法庭“搬”到人民群众身边,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又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切实将普法宣传与审判实务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微信图片_20231025094721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转立案,同时对案件进行再次分流处置,就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适用速裁程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快审快结。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精细审理,侧重办案效果。对个别矛盾突出的案件,由法庭主导,邀请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联合调处,尽力推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解决。2023年6月,法庭受理了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诉前,法庭指派干警联动事发地政府、派出所进行调解,因死者家属较多,各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进入诉讼程序后,了解到各方当事人家庭条件困难,死者还未安葬的特殊情况,庭长带领干警分别向各方当事人做工作,均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辖区政府的协调下,成功将两案调解,各方责任人次日均向家属支付了赔偿款。

微信图片_20231025094715

多元引导,息诉止争

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性解决”的理念,在做好诉中审理的基础上,做细做实判后答疑、释明及案后跟踪回访等工作,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质疑,提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时注重提高调解质量,尽可能达到即时履行。判后向当事人释明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及时有效兑现胜诉权益,着力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降低衍生案件的发生。2023年4月,法庭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诉讼中,经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承诺期限内支付赔偿款。后被告未按时向原告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原告向干警说明后,法庭干警立即联系被告,向其释明不履行的后果,结合情理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后被告于当日向原告支付赔偿款项。

微信图片_20231025094722

法治宣传,倡导尊法用法理念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普法工作的前沿优势,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辖区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次,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通过案例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解纷靠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将进一步完善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在提升审判质效、助力基层治理、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上下功夫,坚持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张涛)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