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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2月7日,汉滨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意识到法官要动“真格”后,慌忙表示自己能立即凑钱将案款付清……

申请执行人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向付某偿还借款本息594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仍未履行,付某多次上门催要,陈某拒不还款,甚至与付某发生肢体冲突。付某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依法申报财产,被执行人在收到法律文书后,置若罔闻,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消极规避执行。

12月7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耐心劝说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但陈某态度坚决,始终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又将申请执行人付某通知到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让被执行人陈某提出还款方案,陈某不仅没有履行意向,并且态度恶劣,协商中又与付某发生口角,执行干警制止后,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陈某此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对辱骂申请人的行为表示歉意,承认错误,并立即筹钱向申请人付某支付了剩余欠款5万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汉滨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心存侥幸心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拘传、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高质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尤乾兰)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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