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汉滨法院: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

“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让我以后的生活多了一点保障。”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发出“律师调查令”,有效解决了案件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快速促成案件圆满执结,案件当事人来到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满心感激地送来鲜花和写有“惩恶扬善 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 真诚为民”的锦旗。

2022年8月,盛某在工地干活时,不慎受伤,与建筑公司协商无果后,经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建筑公司向盛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45746元。裁决生效后,建筑公司一直未履行,盛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经查,该建筑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申请执行人,询问是否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告知建筑公司与某集团签订有分包合同,有相应的工程款可供执行,并申请律师调查令。经法院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依法签发“律师调查令”,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前往相关单位调查取证。最终,顺利提取了建筑公司待收取的工程款,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获得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书面申请,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签发,并指定代理律师向相关单位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法律文书。此次律师调查令的签发,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提升了代理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积极性,拓宽了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方式,提高了执行效率,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兑现的关键,也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汉滨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加大涉民生执行工作力度,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尝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新方式,推动更多执行案件高效办理,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张金鑫)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