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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法院:矛盾实质化解 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10月31日,临渭区人民法院官道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邻里矛盾,被告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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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原告杜某平因邻居杜某龙欠其30000元诉至临渭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高晓娟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未果,又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被告送达相关文书,被告一直未接收。后高晓娟带领助理、书记员一起开车来到被告家中,在同被告谈话中了解到,原被告系几十年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被告认可其10年前从原告处借款30000元的事实,但表示暂无能力归还,对原告主张的利息不予认可,且明确表示其开庭时不到庭,法院随便判。承办法官在离开被告家中时一再对其释法明理,劝其积极到庭应诉。

开庭当天被告未到庭,高晓娟法官考虑到原被告世代相邻而居,为了从实质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未简单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而是又电话劝说被告积极到庭,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期间,高晓娟劝说原告在利息方面能做出让步,被告到庭后,高晓娟法官通过两个小时耐心劝说“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协议约定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归还了41000元本息。

调解是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法院官道法庭将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公平与高效,在每一起案件中都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将“枫桥经验”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以实际行动诠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王昊晨)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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