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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双安镇一老人烧纸引燃山火烧毁果园,被索赔8万余元!

森林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森林,火灾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紫阳县双安镇陈某(61岁)在祭扫时焚烧纸钱,因未妥善处理火源引发山火,进而导致紫阳县某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果园严重受损。

事发后,虽经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等多方调解,均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受损公司遂将陈某诉至紫阳法院。公司称陈某造成的火灾过火面积达3.5亩,烧毁果树44颗,烧伤果树52颗,诉请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堪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此案也为春季防火、文明祭祀敲响了警钟。

警钟长鸣

失火可能面临哪些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未采取防火措施导致火灾,需赔偿果园经济损失,包括果树损毁、减产及复耕费用等。

2、行政责任

依据《消防法》第64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若火势蔓延危及公共安全,还可能面临更严厉处罚。

3、刑事责任

若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如大面积林地损毁或人员伤亡),根据《刑法》第115条,或构成失火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近期天干物燥,多地发生因祭扫、农事活动引发的火灾。以下行为极易引发火灾:

– 焚烧纸钱未彻底熄灭余火;

– 耕作焚烧杂草未与山林有效隔离 ;

– 野外乱扔烟头或焚烧秸秆;

– 儿童玩火无人看管;

– 户外烧烤未清理周边易燃物。  

法官倡议

每年清明前后都是火灾高发期,许多当事人因心存侥幸酿成大祸。火灾无情,法律有界,一旦因过失引发火灾,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倡导文明祭祀践行绿色理念,守护生态文明。倡导以网络祭扫、云端追思、鲜花祭祀等低碳方式寄托哀思,推广家庭追思会、社区共祭等现代文明仪式。自觉抵制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等污染行为,通过“鲜花换纸钱”“植绿寄哀思”等主题活动,让传统节日焕发清新气象。严守安全底线,共筑平安清明。群众应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缓解交通压力。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墓园内全面禁燃鞭炮、禁焚香烛纸钱,倡导无烟祭扫。主动配合人流疏导,维护祭扫场所秩序,防范火灾隐患。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民俗祭祀、春耕生产叠加,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隐患突出。在清明节这一缅怀先烈、追思故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守好防火安全底线,紫阳县法院呼吁大家携起手来,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安全有序的维护者、绿水青山的保护者,以文明缅怀、倡树新风的实际行动,携手共建绿色文明和谐家园。(供稿:紫阳县法院蒿坪法庭 杨缘缘)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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