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部署,4月24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洛川县永乡镇阿寺村,探寻苹果文化的深厚底蕴,以检察力量助力地域特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阿寺村,作为“中国苹果第一村”,是陕北苹果种植的起源地,也是“洛川苹果之父”李新安的故乡。1947年,李新安怀揣着改变家乡贫困面貌的信念,历经艰辛,从河南灵宝用毛驴驮回200株苹果树苗。彼时,村民们对这些树苗充满质疑,称其为“干柴棒棒”,但李新安不为所动,在自家土地上开启了苹果种植之路。面对干旱、病虫害等难题,他不断钻研种植技术,精心照料树苗。1951年,苹果树终于结出果实,且口感远超灵宝苹果,事实打破了“洛川不能种苹果”的质疑。此后,李新安毫无保留地向村民传授种植技术,办起苹果苗木繁育场,总结出三大主枝管理技术等,带动阿寺村乃至整个洛川的苹果产业蓬勃发展,让苹果成为当地百姓的“致富果”。
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先后参观了李新安纪念馆及李新安雕像、手植树、李新安故居和苹果文化步行街,围绕“中国苹果第一村”的历史传承、产业发展、文化融合、乡村振兴及科技赋能等多个维度全面了解洛川苹果的“根与魂”,深刻感悟“中国苹果第一村”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绿色发展的可持续精神、文化传承与融合精神、共同富裕的共享精神、科技引领的进取精神等六大核心精神内涵。
随后,干警们与该村四个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果农代表进行座谈,果农代表纷纷表示,苹果产业让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好,检察干警们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现场讲解与苹果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苹果销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他们详细讲解如何签订规范的合同,以及在遇到纠纷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提高果农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此次文化“寻保传”活动,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保护地域特色文化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阿寺村苹果产业和苹果文化的发展,依托12309、“检察双进”、马锡五工作室、便民服务先锋队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苹果文化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洛川苹果”的品牌形象,同时加强与阿寺村的沟通联系,开展常态化的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为果农们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阿寺村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让“洛川苹果”文化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更加耀眼的光彩。(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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