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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公安局:建好“一村一辅警”队伍 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9月11日,旬邑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县“一村一辅警”工作推进会。旬邑县公安局在家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全县179个行政村“警务助理”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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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宣读了《咸阳市“一村一辅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会议当场对全县新聘任的179名“警务助理”颁发了聘书,对部分工作突出的“警务助理”进行了表彰,优秀“警务助理”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并对下一阶段(社区)农村警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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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一村一辅警”工作是为全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夯实平安旬邑建设和社会稳定根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切实把“一村一辅警”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各派出所要积极研究落实推进措施,认真指导“警务助理”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全局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神聚力,全力推动全县“一村一辅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把“一村一辅警”建设作为完善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驻村“警务助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与“警务助理”工作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责任明晰、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筑牢农村地区安全“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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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按照公安机关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明警规警纪,教育培养驻村“警务助理”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要强化工作保障,配好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最大限度支持保护“警务助理”积极开展工作,着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按照作用发挥和驻村工作成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工作补助;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优秀“警务助理”,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性补助。

会议指出,要结合村情社情,明确工作职责,熟练工作方法,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一支能够拉的出来、用的上去的“警务助理”队伍。要加强队伍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切实发挥好驻村“警务助理”群众优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社会环境。(供稿:旬邑县公安局)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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