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通知》,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
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按照相关规定,专项监督摸排加油站、大型商超、电影院等场所内使用的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等消防产品使用情况,重点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情况和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公开栏填写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告知各单位负责人增强社会意识,主动学习消防演练知识技能。
同时,检察干警走访了县域内6个污水处理厂,实地察看了各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情况,向相关负责人仔细了解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维护和设备运行情况,为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水源安全保驾护航,给群众一份安全和放心。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群众重点关注领域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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