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3月15日,永寿县法院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组织干警到广场,开展“3.15消费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助力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细致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消费欺诈和网上购物利益受损等问题,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干警们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和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永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助力全面促进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