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担负起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立足环境介质流动性特征,以法治力量护佑绿水青山,9月15日,咸阳秦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成院应邀出席在杨凌举办的陕甘法院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暨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签约仪式。
渭河发源于甘肃定西,流经陕甘八地市,是黄河最大的支流,也是黄河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关中人的“母亲河”。陕甘法院举办此次签约仪式,是积极推动渭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完善跨区域协作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是全面优化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圈的重要举措。
签约仪式上,渭河流域八地市法院创新渭河流域构建协作保护机制,共同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发布了《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畅通了友邻法院的联系,形成了“区域生态司法协助,全流域协作治理”的新格局,为打造渭河流域协作共治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咸阳秦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强化履职担当,守正创新,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保障救济环境民事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价值实现。以实际行动助推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和《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落地见效,夯实能动司法,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举措,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贡献力量。(何卫东 刘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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