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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助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参考性指标之一。为确保此项指标稳定达标,洛南县多措并举,环环相扣,打出一套治理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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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础保障,强化部门协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十四五”以来,洛南县争取生活污水治理类专项资金近1亿元,为治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县环境分局稳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县城管局加快全域污水PPP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县住建局加强保安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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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运营监管。制定了《洛南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责任。由各镇办作为运营与管理主体,固定专人建立台账,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由县环境分局牵头监督指导,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范畴,积极实施设施提升改造,探索第三方运维模式,县环督办不定期督查各站点运行情况,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效果。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现场认定。根据省市要求,组织专人,每年分四次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厕等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实地核查,调阅各相关镇办、村(社区)及县人居办档案资料,逐镇逐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行“双60%”认定,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目前,洛南县经市上认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去年年底的23.36%提升到44.67%,达到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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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意调查,强化宣传引导。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洛南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镇村居民对当前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让群众能够主动参与、配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助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刑路明)

责编:杜鹏飞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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