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生态环境

岚皋公安:“林长+警长”部门联动同护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县战略”总体部署和生态领跑绿色发展工作部署,立足公安机关职责职能,加强与县林业局等部门协作,持续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监管严格的林长制网格管理体系,推动林长制与公安工作有效衔接,为依法严惩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提供了机制保障,形成了利用公安力量加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

IMG_256

“10月30日,岚皋县林业局向我们移送了一起‘徐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线索,经侦查核实,该徐于2013年至2023年8月期间,在其居住地周边林地内安放钢丝套、猎夹等狩猎工具,捕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鬣羚1只、毛冠鹿2只,捕获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麂7只、花面狸2只,野猪1头,该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已被岚皋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今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侦办涉破坏生态类刑事案件15起,其中县林业局执法部门移送案件8起,部门加强衔接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执法效果非常明显。” 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贺文介绍说。

岚皋公安与县林长办密切协作,两部门年初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公安机关对应林长体系,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细化了各级森林警长和林业部门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安全方面的职责任务,建立了林长与警长“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业务交流”六项机制,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不断深化。

IMG_256

“在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类刑事案件时,林业部门给予了大力的技术支持。今年以来,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为我们提供现场勘验、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毁坏土地地类及面积认定、滥伐林木蓄积认定等专业技术协助11起,为快速破案,高效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说。

为强化协作配合,两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互相交流工作信息,通报执法办案情况,研究解决生态保护和打击涉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互相移送案件线索,对询问调查、现场勘查等工作互相提供专业协助,多次组织开展“清风行动”“查隐患、破火案”联合执法检查,提高了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效率,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涉及重大案件和突发舆情的,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措施。构建了新形势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

IMG_256

“11 月9日,我们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民主镇铁炉坝“观音匾”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求给予救助。接警后,我们迅速联系民主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发现一只形似山羊的野生动物蜷缩在一处角落里动弹不得,我们立即联系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该动物进行初步救治护理。经野保站工作人员辨认,该动物是中华斑羚,也叫灰斑羚,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由于该动物头部受伤,不符合放生条件,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治疗,直到康复后再放归山林。”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所长李孝宝说。

推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来,岚皋全县范围内所有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实行“一林一警”网格化管理,派出所所长作为镇级森林警长,负责镇辖林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来维护林区的安全稳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火场警戒、治安维护、交通疏导、火案侦破工作;同时负责协助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今年以来,岚皋公安机关为林业部门移送林业行政案件线索6起,协助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起,协同林业部门成功救助并放生野生动物33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3只、“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20只,清理收缴铁夹15个、猎套30余幅、渔网渔具20余幅,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有效打击震慑破坏生态资源违反犯罪。

IMG_256

“岚皋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境内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林地总面积26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80.22%;已发现有野生动物约237种,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林麝、金雕、金钱豹等6种,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30余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余种;有野生植物2500余种以上,国家I级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珙桐、银杏等3种,国家II级保护野生植物30余种。”岚皋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祝捷说。

丰富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岚皋高质量发展、聚力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同时也对保护生态资源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双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合力,为全县聚力建设和美岚皋提供强有力的生态资源保障。(贺文)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