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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检察院:增殖放流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多方携手擦亮生态检察品牌

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在宁强县巨亭水电站大坝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肖蕾参加。本次增殖放流共投放规格在7-10公分的翘嘴红鲌、草鱼、鲫鱼、鳙鱼等鱼苗7.1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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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会产生阻隔的涉水工程,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应当采取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多种措施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检察机关通过检察监督,相应行政机关督促巨亭水电站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恢复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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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碧水,惠泽人民。近年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以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为抓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全力推动形成社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共识。

下一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区位特点,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度融合“四大检察”业务,加大对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恢复,生态环境改善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晏龙飞)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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