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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林业局:压实林长责任 守护绿水青山

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维护县域生态安全,石泉县林业局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森林督查工作落地见效,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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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与各级林长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森林督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县工作推进会、重点难点问题研判会,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县、镇、村三级林长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森林督查图斑核查举证整改销号工作。当前累计完成国家下发我县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2774个,全面完成外业核查和相关资料任务上传工作。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开展现地调查核实工作,对核查判定的违法图斑,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责任单位,采取下发提醒函、交办函等方式,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截至目前,完成6个问题整改,其中4起违法案件被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22起案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结合森林督查专项行动和当前林长制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村级“一长两员”源头治理林长制工作机制,对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线索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同时用林长制考核推动森林督查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林长制考核重要指标内容,围绕各级林长履职、责任落实等内容,不断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高森林管护质量,形成森林资源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胡洁 王玲)

责编:刘朋涛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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