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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让荒山变青山

近年来,山阳县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抓好矿山生态修复整治,持续巩固提升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成效,以矿山生态治理守好金山银山,为矿山披上了绿色“吉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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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矿山修复有方向。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了《山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全县矿山管理“一盘棋”,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对照矿山生态修复的标准,对辖区内53座矿山开展摸底排查,编制了详细治理方案,坚持做到“一矿一策”,量体裁衣精准修复。

政企合力矿山治理有活力。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引导企业开采的同时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人工复绿与自然复绿相结合,设置围墙、挖排水沟、土地复垦等,控制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植被恢复成效显著。秦金金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作,成功恢复了矿区周边的植被覆盖和生物多样性。2023年以来,县政府累计投资1345万元用于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共修复矿山面积29.92公顷,有效解决了矿区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

绿色矿山创建带动有进展。用生态“绿”替代破坏“黄”,把曾经满目疮痍的矿体恢复成身披绿甲的青山本色。严格执行《陕西省自然资源系统信用信息“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全县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提出分步骤创建,逾期未完成将纳入信用“黑名单”,不再受理采矿权审批登记手续。联合县公安、林业、环境等9部门开展“山阳县矿山整治三年行动(2024-2026年)”,全面整治秦岭区域“小、散、乱、污、呆”等“五类”矿山。逐渐将海拔在1500米以上的矿山逐步退出,进一步保护生态红线范围内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创建成功省级绿色矿山1家,市级绿色矿山3家,绿色矿山备案31家,应建绿色矿山入库率达到100%,矿山企业逐步迈入绿色化、正规化和规范化生产,实现荒山变青山,青山变“金山”。

督察执法结合监管有保障。将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强化日常监管作为推进矿山生态治理的有力抓手,对反馈的矿山企业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形地貌破坏问题,组织县自然资源、法院、公安、环境等部门联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同时引入先进的遥感监测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矿山开采区域的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田娇娇)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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