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在县委工作会议上,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被评为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是绥德分局连续五年获得此项荣誉!
2024年,绥德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县环保目标任务指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落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024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8天,同比增加1天,全市排名第6;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8,同比改善1.6%,全市排名第8,稳定退出陕北26个区县后5位次。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投资3000万元实施绥德县无定河流域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积极推行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站由第三方统一运维的模式。2024年无定河辛店国考断面、谢家沟省考断面、党家川市考断面均达到二类水质,优于考核标准。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6余人次,检查各类大小企业188余家次,行政处罚11起,罚款69.98万元,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0起,办结率100%。
持续提升监测能力建设。投资150万元用于监测站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省级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均获得满意结果,监测站9人共取得3大类45项上岗证。2024年,先后荣获全市环保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优秀单位”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破浪更当时。2025年,绥德分局将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水、气双达标为目标,做好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绥德贡献环保力量。(供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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