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源头,气候温润,物种丰饶,被誉为 “天然植物园”“动物乐园”。作为秦岭生态卫士,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法治之力守护山水之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征程中,书写着检察担当的生动篇章。
护 “麝” 有方:从源头筑牢珍稀动物保护屏障
林麝,作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被誉为秦岭的 “生态精灵”,其驯养与保护直接关系着生物基因库的稳定。针对林麝驯养中种源退化、医疗人才匮乏等问题,凤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长 +”保护模式,联合林业、农业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如今,凤县已成立林麝基础工程研究中心与疫病防治中心,携手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机构,构建起 “产学研” 一体化保护体系;依托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累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百余人,从根源上破解了种群优化与人工驯养难题。数据显示,通过完善种源谱系,林麝致病率下降11%,5.2万头人工驯养规模不仅守护了物种基因,更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双赢。
在打击非法猎捕野生林麝行为中,凤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对涉案林麝及时救助安置,以 “一案一治理” 推动建立电子耳标追踪、麝香动态监管等制度的落实,让 “中国林麝之乡” 的金字招牌更加闪亮。
守 “木” 成林:织密野生植物保护网络
秦岭红豆杉,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因非法采挖一度面临生存威胁。对此,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监管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与群众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 件,推动构建 “县级统筹—乡镇网格—村社联动” 的三级保护体系。如今,全县野生红豆杉分布区设立警示牌,由护林员定期巡查,普法宣传县域9个乡镇全部覆盖,曾经的 “濒危树种” 重焕生机。
不止于红豆杉,辖区内的百年古槐,千年古银杏 “夫妻树” 的保护更是检察履职的缩影。通过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联合林业部门划定保护红线,拆除周边违建、铺设生态围栏,让古树名木成为秦岭生物多样性的 “活名片”。
治 “水” 有道:携手共护嘉陵江源头活水
作为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凤县检察院以 “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专项行动为抓手,与甘肃、四川毗邻县区建立三省八地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联合巡河、协同取证、案件会商常态化。针对非法采砂、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累计清理固废1375 吨,追回国有财产 10余万元;在非法捕捞案件中,创新“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模式,2024 年投放鱼苗20余万尾,近五年累计放流128万尾,有效修复水域生态。
如今的嘉陵江凤县段,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跨省协作的 “朋友圈” 不断扩大,形成了 “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 的共治格局。
护 “土” 有责:严守耕地红线与矿山生态底线
面对 “九山半水半分田” 的地理局限,凤县人民检察院在耕地保护中敢于动真碰硬。针对某企业非法占地案,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17 亩,既守住了红线,又避免了企业损失,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在矿山生态修复中,检察机关紧盯山体裸露、矿渣堆放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修建护坡400余米、栽种树木500余株,推动异地植被恢复650余亩。目前,全县4家矿山跻身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曾经的“生态疮疤”变身“绿色矿区”。
凝聚合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机制创新:与河长办、林长办建立常态化协作,挂牌成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组建覆盖9个镇的志愿者队伍,通过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2024 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增殖放流活动”等普法场景中,检察干警化身 “生态讲师”,累计开展宣传活动 20 余次,覆盖群众数千余人次。
山青水绿,万物共生,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检察人的使命。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多维度的司法实践,守护秦岭生物多样性的每一处细节,让林麝的铃铛声、红豆杉的枝叶声、嘉陵江的水流声,共同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乐章。(张雅静)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