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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了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联席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河湖长”制工作方向及措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以实际行动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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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和洛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共同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主动服务黄河干支流。排查了全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延安本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正能核心育种公司以及老庙大北农集团,通过查阅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粪水运输记录表等精准监管企业粪污处理情况。

同时排查了县域内集防洪、灌溉、供水功能的仙姑河、中型水库拓家河及补充拓家河灌区人畜饮水水库安生沟,察看了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水质、管理机制等情况。对于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以“河湖长+检察长制”促“河湖长治”,守护河湖生态环境和严厉打击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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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为契机,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用检察建议、磋商、听证、起诉等方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并行。(聂雅婷)

责编:张颖

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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