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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近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定边县人民法院在砖井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由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三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砖井镇进行公开宣判,三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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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定边县人民法院干警以此次公开审判为契机,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现场的群众讲解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可能受到的处罚,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在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个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时刻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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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活动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的社会认知度,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获得法治教育,强化了以案释法的效果。下一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定边贡献检察力量。(张国庆)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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