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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能动履职 倾力守护“红色资源”“绿色生态”

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当地红色革命资源、绿色生态资源丰富的特点,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倾力保护县域内红色资源,助力秦岭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用心用情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守护“革命红”,深入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

凤县是两当兵变策源地、工合运动发祥地、红军长征过境地、宝成铁路文化体验地、航天精神重要发源地,全县9个镇中有8个被省民政厅确定为革命老根据地。基于如此丰富、珍贵的红色资源,凤县检察院立足地域实际,结合“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公益检察之力守护“革命红”。

全面寻访县域内革命旧址。选派干警担任专职核查员,深入全县9个镇全面寻访革命旧址,调研县域内革命文物的保护现状,对查明的11处革命文物逐镇登记,建立台账;与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发《凤县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县域内4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专项检查,实地走访相关单位、烈士陵园、革命旧址,摸清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现状、烈士事迹宣传情况。

完善机制强化革命文物保护。针对寻访中发现的张家窑苏维埃政权旧址未设立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红二方面军在张家窑召开群众大会旧址部分建筑砖雕、柱基随意露天堆放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烈士纪念设施未设立保护标志和界碑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议对全县文物保护特别是红色革命遗址保护进行整体规划,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做好调查登记,落实日常监管保护,全面提升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整改,以红色革命文物为重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工作,为文保单位配备群众文物保护员,落实日常保护措施,实现对红色资源的应保尽保。

担当履职帮助无名烈士遗骸迁葬。针对走访时村民反映的破锣寨(现红花铺镇魏家湾村境内)埋葬有7具王震将军率领的三五九旅战士遗骸问题,多方走访,查阅县志,确定问题真实性后积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沟通,推动其烈士身份认定,于2022年3月将7名烈士遗骸迁葬至凤县英烈园,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以此案为原型拍摄红色微电影《心愿》,荣获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三等奖,第三届“陕检·电影节”二等奖。

助力“生态绿”,多举措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凤县全域处于秦岭山脉,森林覆盖率达80.6%,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十分丰富。为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凤县检察院以秦岭山脉、嘉陵江流域保护为重点,用公益检察之力助力“生态绿”。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与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建立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了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磋商、联合行动等日常联络制度,并通过开展“最美家乡河”、生态林修复基地等创建活动,以及联合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两当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两省三市四县嘉陵江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制发《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推动建成秦岭公益诉讼保护大格局。、

强化办案力度,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系列专项活动,督促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采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排放污水废水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线索。2020年以来,共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59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份,发出公告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在办理叶长武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发现该企业破坏国家二级公益林19.97亩,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督促企业异地造林21亩,种植白皮松3200颗,该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发挥两支队伍作用,借助“外力”提升监督质效。利用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和“益心为公”APP,主要在各相关单位、乡镇护林员、护鱼员等招募志愿者,目前共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44人,成立了覆盖全县9个镇的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今年以来,公益诉讼志愿者通过微共治平台提供河道乱堆固体废物垃圾案件线索6件,渣土车未覆盖砂石扬撒案件线索2件,协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立足办案需要,制定《凤县人民检察院兼职检察官助理选任办法(试行)》,率先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选聘特邀检察官助理8名,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领域专业优势,协助检察官摸排案件线索、分析专业问题、审查关键证据等,参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证据审查12件,协助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接受专业性咨询50余次,协助一线检察官解决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43个,进一步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打造“益抹蓝”,高标准建设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服务保障省委“三个年”活动,结合“三有”争创活动,建设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培训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打造“益抹蓝”公益诉讼文化品牌。

建设七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中心展厅。结合检察履职,在凤县检察院院内建设600余平方米的中心展厅,采用移动视频、裸眼3D和实地场景等方式,突出凤县独有的秦岭地域特色和红色革命传统文化,以决策部署、发展历程、监督办案、实践创新、未来展望等板块全方位呈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展示检察机关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红色资源等方面的成效。

建设七个基地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立足地域特色,在凤县境内秦岭生态资源保护基地、嘉陵江水源地保护基地、双石铺镇的生态修复基地,以及两当兵变策源地旧址、航天六院旧址、路易·艾黎与乔治·何克旧居、宝成铁路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基地,分别设立公益诉讼保护标志。三是建设若干法治工作站。结合监督办案,在当地企业建立的法治工作站,作为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撑点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截至目前,已在该县银湘矿业、万盛工矿、嘉陵绿谷协调建立3个法治工作站。该基地的建成,对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能力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供稿:凤县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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