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烈士陵园1处、烈士墓2座、烈士纪念碑1座,通过GPS定位、拍照留存等方式详细记录烈士墓位置、外观、现状等信息,逐一建立台账资料。
太白是一块红色热土,70多年前,这里曾发生过多次战役,不少革命先烈在此战斗、牺牲。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精神我们义不容辞。太白县检察院针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烈士设施缺乏管理、破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划管理。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让每一位英雄烈士英灵常驻,是我们当代人的责任。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英烈保护法律监督,维护英烈权益的做法捍卫了英雄烈士尊严,将红色革命基因传承下去。”检察办案人员介绍。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商讨制定整改方案;近年来分别对英烈纪念设施管护缺失、周边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群众瞻仰等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同时加强对烈士设施周边居民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自愿维护周边环境。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积极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县英烈纪念设施祭奠环境得到改善,更加有利于清明节干部群众对烈士的纪念活动开展。同时健全了机制,纪念设施有人长期管护,出了问题及时发现整改,提升管理整体水平,营造缅怀英烈功绩、弘扬英烈精神的良好风尚。(任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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