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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之力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做精办案过程,强化社会支持。以办案为中心,实行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在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过程中,全程引入社会关护力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联合关工委、学校、专业机构等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考察等,最大限度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以检察为中心,引导医疗、学校、社会服务机构等整体联动。切实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在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也在最大限度的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县公安局、县医院在洛南县医院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实现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

做实法治教育,守护学校家庭。补齐空白,确保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派检察官担任辖区内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干预,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以“检爱同行 法治进家庭”活动为契机,以未检办公室为平台,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向20余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做细法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打破传统“讲座式”法治课模式,实现两个转变。“走出去”变为“请进来”,多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关工委、科教体局、妇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各级学校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实现法治教育、司法保护的有机统一。“让我听”变为“我要演”,指导编排“模拟法庭”,将司法办案中涉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还原,让未成年人在表演及观看的过程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明法敬法守法。(王卓)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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