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时代担当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寻访遗址古迹 守护历史印记

为深入推进“寻保传”专项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2025年3月4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对潼关县烽火台遗址进行了实地寻访。

257a9a41a3a5e39b7f520fcd1245956

潼关县烽火台又名十二连城,是东周至明时期的古遗址。它位于潼关县禁沟西岸,北起禁沟与潼河交汇处,南至蒿岔峪口,主体呈南北走向线性分布,由21个以夯土筑成的烽火台组成,台体呈圆或方梯形。其始建于周至秦孝公九年,公元前353年连接为城,唐宋时加强修补,在古代承担着通讯报警与瞭望防御的功能,遇敌情时白天施烟、夜间点火以传递消息,近旁营寨也用于备战防御。它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是潼关地区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明的物质载体,体现了古代军事防御体系的构建,彰显着古人智慧与抗争精神。1992年被列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认真了解了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对烽火台周边交通环境状况及烽火台本体的自然侵蚀、人为破坏等情况进行了查看。通过寻访,不仅提升了检察干警对潼关县文化遗产的了解程度和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更是为潼关县烽火台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担当作为。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将积极能动履职,切实深入推进“寻保传”专项活动,为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贡献检察力量。(供稿: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