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行动,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一批食药安全领域案件线索进行走访调查。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过期隐患清零”与“健康资质核查”两大重点,对9家药店、15家餐饮店及5处娱乐场所进行走访,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健康证过期未续办、个别包装食品已过期、部分餐饮店后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办案检察官现场向经营者释法说理,强调《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产品有效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强制性规定。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将及时与相关行政单位沟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履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行动中,检察官同步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费提振”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释法说理,向群众讲解如何辨别产品有效期、留存消费凭证、向检察机关举报线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接受咨询30人次,收集相关线索6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行政单位沟通协调,依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检察官”日常巡查机制,通过检察监督压实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雷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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