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县文明办实地测评工作组一行三人莅临凤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2023年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测评。
测评组实地查看了整体创建环境、创建氛围,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逐项逐条查阅了文明创建资料,并现场予以反馈存在问题与不足,进行具体指导。
通过实地测评,测评组对该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党组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规范有序,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凤县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高度重视每年一度的复查验收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创新发展和提升干警素质的有效载体。2020年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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