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勉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定军大道民主街十字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红色三轮摩托车沿定军山大道由南向北行至路口。民警示意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王某情绪激动,拒绝出示证件,现场不配合执法。为维护现场秩序,消除不良影响,民警迅速将其带至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男,现年62岁,勉县元墩镇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知识,王某认识到错误。经县公安局依法裁决,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700元。(王淳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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