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成本原来这么高,危害这么大,今后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我一定带头做守法公民,文明驾车安全出行,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因酒驾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检讨书中写道。
近年来,彬州市新民镇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给予处分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认清酒驾的危害性,新民镇纪委在全镇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行为“亮剑”。
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监察法》,明确处罚标准和处分规定,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全镇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酒驾行为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面临党纪或政务处分,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自觉抵制酒驾行为。
通报身边酒驾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剖析发生酒驾行为的原因以及要求发生酒驾的镇村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让全体镇村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让大家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不触底线、不碰红线,教育他们要自觉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作出公开自律承诺,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坚决摒弃侥幸心里,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结合《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党员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的通知》要求,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压实责任,强化自我要求,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杜绝酒驾的发生。
“处理干部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今后,我们将坚持监督首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对党员干部酒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彬州市新民镇纪委书记表示。(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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