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市森林警察支队的指导和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相继开展了“查隐患、破火案”“清网清套清夹2023”“2023年清风行动”“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等涉林违法犯罪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市森林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以确保林区持续安全稳定,护航全县生态建设,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工作重点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开展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查隐患、破火案”等各类专项行动,结合县局春季“两个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立足本职,明确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森林派出所主动出击,加强对全县重点林区的巡逻检查力度,积极主动掌握案件线索,对涉森林草原防火、古树名木、林地征占用、野生动物收售等各项涉林违法生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严厉打击,全力防范应对涉林违法犯罪可能引发的风险,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全力维护林区安全稳定,有效服务保障县域民生和高质量发展。
严打违法犯罪,组建防护屏障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切实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昆仑2023”“清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区域会战”“2023-2024年查隐患、破火案”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9起,行政案件1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人,治安拘留5人,治安罚款处罚4人,行政罚款处罚1人,救助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天鹅2只、雕鸮3只、豹猫1只,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1只、白骨顶1只,全年共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22篇,全县林区治安持续稳定。
为织密生态安全屏障,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加大对春、秋季候鸟迁徙时段辖区重点林区、水坝、湿地的巡逻检查力度;深入基层对全县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全面开展了林草警长制推进工作,以林草警警长制办公室深入基层派出所发放了巡林日志,进行了座谈交流。
坚持源头治理 积极防范“未燃”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公安机关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中秋节”和“寒衣节”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三个一”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四重清单”台账;在森林防火紧要期,通过设立防火检查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散发宣传单和宣传品、发送短信、现场以案释法讲解等宣传方式,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强化巡逻防控,重点加强对高火险区、旅游景区、森林和生态公园等重要地点的风险安全隐患排查。全年共办理涉火刑事案件2起,涉火治安案件8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全年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林区社会持续稳定,林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良好保障。
加强队伍管理,健全法制建设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追赶超越”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严肃队伍纪律,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全所民辅警先后参加了县局组织的政治轮训、市局组织的党建培训、县局组织的信息化实战训练大练兵、实弹射击训练大练兵等,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全体民辅警还参加了县局为期一周的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已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审批办理,完善了办案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现已达到使用要求;根据县上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民辅警思想政治学习,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年来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事件。
创新工作措施,切实履职尽责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利用县林业局管理的300余名护林员,加强人力情报建设。建立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反馈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加强林区社情舆情监测,力求从媒体、网民和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发现犯罪风险。同时,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多警联动,利用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协同治安、刑侦、网安、环食药等部门警种,密切协作、合成作战,着力形成运行高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2023年,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还圆满完成了春节烟花集中燃放、秧歌过街、元宵节活动、全县国土绿化重点工程启动仪式、义务植树、五一节假日、子洲县第六届环“四大名山”山地自行车全国邀请赛等安保执勤工作,配合县林业局完成了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协助乡镇部门打击了一批非法放牧人员。
今后,子洲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将进一步立足林区实际,夯实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基础,严打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开创生态防护新机制,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林区”。 (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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