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旬邑县公安局张洪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活动

为全面落实咸阳市禁售禁放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旬邑县公安局张洪派出所认真落实县局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会议安排,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烟酒副食门店、纸货店、超市等商业门店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同时开展禁售禁放宣传工作。

IMG_256

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活动中,张洪派出所组织民警对曾经经营过烟花爆竹的商业门店和纸货店以及烟酒门市等门店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纸货店内存在违规销售少量鞭炮,民警现场予以收缴,对门店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签署了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告知书,耐心讲解了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提升了群众的守法经营意识,排除了安全隐患,为维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蓝天白云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旬邑县公安局张洪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和检查力度,教育广大群众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创建宜居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供稿:旬邑县公安局张洪派出所)

责编:张颖

编辑:文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没有了

已是最新文章

没有了

已是最早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