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陕西高院通报表扬了“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优秀个人”,千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王峰同志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优秀个人”。
王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2021年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22年荣获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竞赛活动”先进个人;2023年荣获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王峰同志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多元化、替代式的诉讼和解与非诉讼和解联动机制,带头坚持并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协调机制。为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进行,王峰同志创新工作法,提出“三精准+三回访”解纷工作法,被县委政法委报送市委政法委并进行推广。这些举措的实施,使得2023年来辖区内矛盾纠纷能够从源头进行有效治理,多数矛盾纠纷均化解在基层,有效的为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延伸服务。
王峰同志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十四载,一贯表现优秀,廉洁自律、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不接受当事人请吃,作风优良,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纪违法等情况发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任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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