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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传递检察温度

“真的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做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珍惜机会,今后一定遇事冷静处理、不再冲动误事……”近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相对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告,宣告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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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机关将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此案系一起典型的因土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系近邻,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为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握手言和。随后,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检察官向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本案案情以及民事赔偿和解的情况,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周某某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不起诉决定下来后,为促使被不起诉人吸取教训、也为更好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检察官决定在双方当事人的村委会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在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做了充分阐释,并再次对周某某进行了训诫,希望周某某积极调整好心态并开启新生活。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模式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凌倩倩)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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