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为深入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对辖区内12个国家A级景区、10个商业中心、5个交通运输站场、7个综合医院和2个城市公园,共计5个领域36个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连续多天现场调查,发现部分商场未依法设置母婴室,部分商场、综合医院、汽车客运站的母婴室设置未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基本配置”要求。有的母婴室日常上锁未投入使用,有的基本设施配备不全(如未铺设防滑地面、未配置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整理台、未配置保护哺乳私密性遮挡等),有的是与商管工作人员同室,甚至还有的装有监控摄像头,给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造成了不便,损害不特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母婴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场所建设标准化的母婴室,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和尊重,是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而医院、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作为母婴经常出入和逗留的公共场所,具有日客流量大、停留时间久的特点,应当配备标准化的母婴设施,为广大妇女提供方便哺喂母乳、婴幼儿护理、孕妇休息等的专用空间。
因母婴室在建设和管理方面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为避免行政职能交叉及保护营商环境,7月11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市妇联、区精神文明办、相关行政部门、相关民营企业代表等召开规范建设母婴设施听证会,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必要性、如何规范母婴设施管理和维护、具体如何监管等发表意见。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维护,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更是社会文明的标志,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努力”。
“在收到立案决定书后,我们已经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推荐标准限期整改。”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这对我们做优企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会后我们将按照国家推荐标准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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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妇联、文明办代表积极发言讨论并形成共识,建议各行政主管单位以点带面,组织其他设有母婴设施的相关场所进行自查整改,加大妇幼健康服务供给,构建友好型生育环境。相关行政部门和民营企业代表纷纷表态,将加快推进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小空间、大温暖。十平米标准、规范化的母婴室蕴含着对妇女儿童的尊重与呵护,彰显着一座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下一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各方合力,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管理问题持续监督,助推公共场所母婴室依法设置、规范管理,为“她”提供一个温馨、私密、便携、安全的哺乳空间,全力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王媛 高斌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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