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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公安局:“三项机制”强势推进夏季行动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荔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部署要求,把夏季行动作为当前公安中心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数字”督察模式,强化督导检查,以“三项机制”助力推动夏季行动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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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领导包抓”机制助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分管局领导分兵把口、靠前指挥、包抓包联、下沉一线,实地督导,对标夏季行动“一办九组”九个牵头单位,建立局领导包抓清单,督促局领导与包抓单位共同谋划、共同研判、共同推进,实现与包抓单位“捆绑式”作业,做到过程管控精细化,实现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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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报督办”机制助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弱项查、对着短板改”, 定期分析情况、评估通报,对标夏季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督责任保落实、督问题纠偏差、督隐患防风险、督短板促整改、督排名促提升”全环节闭环盯办机制,督促“一办九组”牵头警种、配合警种、派出所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战果清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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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鼓励激励”机制助力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把考核工作与民辅警立功授奖、干部考察任用相结合,建立夏季行动战时表彰奖励机制,通过一线送奖、树立标杆、确立典范等方式,不断在夏季行动中淬炼队伍、挖掘人才、激发干劲,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大荔县公安局共视频巡查点位300余次,当场提醒督促整改8个;现场检查单位56个,其中检查警种部门12个、基层所队24个、屯警点、巡逻防控点位20个;酒精检测96人,责令整改问题4个,编发督察通报4期;办理维权案件1起,依法维护1名民警合法权益,行政拘留1人;10个集体、13名个人受到战时表彰奖励。(供稿:大荔县公安局)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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