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这次真麻烦你们了……”屈某某在微信上对平利县法院兴隆法庭干警说道。3月7日,兴隆法庭成功在线上调解屈某某与柯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并于当天及时将工资款兑付完毕,有效化解了屈某某的一桩“薪”事。
案情简介:2023年7月至11月,屈某某在柯某某承包的两处工地从事外墙保暖工作,工作完成后,柯某某未及时支付劳务工资,并向屈某某出据工资欠条两份,共计拖欠劳务工资39000余元。后经屈某某屡次催要,柯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其先后支付了30000余元,下余8000余元一直未付,并对结算方式及数额提起异议,屈某某多次上门催要无果,无奈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案件受理后,兴隆法庭干警积极与柯某某取得联系,考虑到双方均已到外地务工,为了进一步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争取双方的同意后,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因双方对剩余数额存在争议,法庭干警遂组织双方对劳务工资的来源、总额、已支付数额及剩余数额进行核对。经过3个多小时的核对,双方就剩余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对支付条件达成调解协议。柯某某当即支付了剩余欠款,屈某某的烦“薪”事得到了结。
本案的顺利审结是兴隆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诠释,法庭干警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高效稳妥化解欠“薪”等各类纠纷,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与力量。(程斯柱 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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