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中,宝鸡市图书馆、陈仓区图书馆、千阳县图书馆荣升“国家一级图书馆”,眉县图书馆、扶风县图书馆晋升为“国家二级图书馆”,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区、岐山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图书馆被评定为“三级图书馆”,全市13家公共图书馆均上等级。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是综合评价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促进图书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馆条件,市图书馆不断夯实基础业务,积极拓展服务阵地,创新全民阅读品牌,年均接待读者60万人次、文献外借25万册次以上,年均举办各类阅读推广活动1千余场次,持证读者持续增加,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读者满意率达98%以上。
下一步,宝鸡市图书馆将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一级图书馆标准要求,凝聚工作合力,抓实工作举措,不断深化和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动“书香宝鸡”建设,以更高品质的文化服务,更丰富的文化产品供给,为建设现代化文化强市提供精神动能和智力支持。(供稿:宝鸡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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