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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检察院:逞一时之快,换一年牢狱

日常生活中发生口角、矛盾的时候,我们会如何处理呢?是冷静平和,守规守法,还是图一时之快,大打出手?


案情回顾: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被害人范某系邻里关系。2021年2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范某儿子经营的饭店内吃饭,因范某上菜过快影响其吃饭,与范某对骂,随后李某拿起自己坐的铁皮凳子扔向范某,致范某脸部擦伤、胸椎骨受伤,经鉴定,范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经合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合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凡事“三思而后行”,生活中偶发的小矛盾、小纠纷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途径来解决,保持理智,冷静处理,心平气和的寻求解决办法。切忌冲动,更不要试图以身试法,使他人遭受痛苦,自身面临法律制裁。(张玓、樊泽群)

责编: 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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