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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司法局组织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近日,汉阴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系统干部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条例》的颁布,对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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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使干部深刻领会该条例的重要意义。《监督条例》的制定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下一步,汉阴县司法局将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监督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宜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特别是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积极运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课堂教学、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邓小娟)

责编:刘萌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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