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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卫健局组织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为切实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有效提升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工作质效,2月18日,宝鸡市陈仓区卫健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

《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颁布,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会上详细解读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内容、监督方式等。通过本次集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了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水平。

下一步,宝鸡市陈仓区卫健局将把学习宣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对象,特别是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积极运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更好地推进卫生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供稿:宝鸡市陈仓区卫健局)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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