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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探析

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是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顽症,严重影响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因此,如何有力推动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山阳县检察院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使二者在融合发展中相互促进、互通共融、相得益彰。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价值意义

(一)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凝心铸魂的政治需要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以及检察事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同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对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定位认识不准,仍有部分人认为开展党建工作就是发展一下党员、学习一下文件、做一些理论宣传等,党建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将党建工作形式化、边缘化的问题。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认识,强化党建与业务一盘棋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聚力凝心铸魂。

(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促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这是对党建工作的精准定位,科学回答了如何认识和处理党建与业务工作关系的问题。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是“一体两面”,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推进检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离开党建抓业务,就会忘记初心、偏离轨道,党建就是空的;离开业务抓党建,业务就缺乏灵魂,会陷入形式主义、本本主义,出现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只有把党建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才能实现同频共振,才能更好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的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的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在机关建设中,往往存在党建与业务分割的情况,党的建设并不是一项业务,也不仅仅是干好本职工作就可以的,把党的建设“业务化”,当成了“任务”、搞了“切割”,将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搞成了“两张皮”,那么党建工作就无法为业务工作提供凝聚力和精神动力,业务工作也无法贯彻到党建工作中,这不仅不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单位业务的开展,因此党建与业务应该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才能更好推动两者共同发展。

二、正确认识当前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认识不足

一些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片面化认为业务工作比较实、党建工作比较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因此在谋划和推进工作时就难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出现抓业务工作比较硬、抓党建工作比较软的状况;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等还缺乏深刻认识,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强调的多、研究的少,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缺乏党建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的思考和凝聚带动党员攻坚克难的动力和信心;有的干警积极性不高,把党建工作当作“被要求”完成的政治任务,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是硬指标,必须抓好,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弹性大,做多做少、干与不干都不会影响大局。存在认识误区,把党建工作混同于党务工作,片面认为抓党建是政治部、党支部的事,与个人无关;有的干警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参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不主动、不积极,把党建活动当成负担,消极应付;有的部门开展党建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浮于表面,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这些认识上的误区、思想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占比失衡,出现“两张皮”现象。

(二)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考核指标不细

在实际工作中,相比于检察业务考核,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考核指标还不够细化,缺乏有效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成效考核不像检察业务考核有明确的细化、量化指标,而是比较笼统、概化,无法精准评价与考量,对出现的问题,问责还不够严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未有效发挥,考核导向不够鲜明,缺乏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效果奖惩措施。另外,对干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的提拔任用机制不健全,造成干警普遍认为干好党建不如干好业务工作提拔重用快的认识误区。

(三)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不够

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大部分体现在表面上,缺少深层次的融合机制和载体。部分干警在开展党建工作时只考虑党建,开展业务工作时只考虑业务,未能认真思考如何从二者深度融合的方面去开展工作。进入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方法手段形式单一,难以满足党员干部价值多元、诉求多样、观念多变的客观现实,削弱了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支部虽然按照步骤和规定落实了组织生活制度,比如经常性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周学习,但是不能做到结合实际研讨,内容枯燥不鲜活,存在简单以学习次数、笔记篇数等衡量学习成效现象;有时候存在用业务会议替代党内会议、以其他活动替代党的活动现象。党建与业务自搞一套,流于形式,党建成为“额外负担”,引起党员干部的反感和应付,难以激发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没有融合起来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缺少抓手,缺少党建促业务特色品牌项目。尽管支部日常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但缺乏成果积累和凝炼,没有结合机关部门工作职能以支部党建品牌创建作为抓手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考

(一)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基石

1. 突出政治职能。要清醒认识新时期新发展要求,在大局中思考、谋划,突出政治职能定位,认识到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机关党建与业务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实现党建业务的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强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重要性,在找准定位中提升站位。不断提升谋划和开展党建、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清醒认识党建引领是促进业务工作有动力、有保障的前提要求,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促使党建工作更有依托、更有生命力的动力来源。坚持融合发展,做实执行力,做强竞争力,做细凝聚力,在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中积极为促进新时代检察事业现代化发展持续赋能。

2. 强化思想认同。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例会、“三会一课”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各项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融入生活、养成习惯。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让学习真正出于内心求知的需要,出于实现高质量检察办案效果的需要,在“润物细无声”的学风滋养下,深化干警对党建与业务融合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检察干警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自觉性,筑牢做好党建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

1.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建立党员干警关怀和激励机制,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尤其是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要经常、主动同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谈心谈话,把握岗位变动、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等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警思想动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丰富党建活动,通过开展组织联建、理论联学、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等活动,实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围绕素能提升,把抓党建与强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开展以“补短板、提素能、强监督”为目标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有效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误区。

3. 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党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党的建设规律。只有不断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科学化管党治党才有坚实基础。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力度,把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干警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逐步实现党务干部“专职化”。建立健全党务干部任职谈话和岗前培训制度,锤炼党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政治品格。加大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有意识地将业务骨干安排在党务岗位上锻炼,鼓励党务工作者多方面参与业务工作,增强党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含金量。通过集中轮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搭设党务业务双培训平台,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提高干警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

(三)用好“三个坚持”,突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关键

1.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挖影响二者深度融合的主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把深层次问题挖出来、把隐蔽性问题找出来。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2. 坚持司法为民。准确把握党建和业务工作的一个主要融合点就是为人民服务,精准把握检察机关“党建”的时代内涵,不能把“党建”当“党务”,要坚持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融入到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去,真正将“党旗插在业务一线”,展现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本色,彰显检察担当。坚持做到大局发展到哪里,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查公益诉讼职能 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关于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办法》等机制,把党的领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每一项重点工作中。坚持从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司法公正出发,提出检察公开听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多组织公开听证,进行辩理释法,用老百姓可感受、能认同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3. 坚持模范带动。在机关党支部组织下设立以部室主任为组长的四个党小组,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适时把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干警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面对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确保党建目标、措施和效果在每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得到落实和体现。(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许丹)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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