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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法院召开第八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7月4日,凤县法院召开第八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凤县法院召党组书记、院长王艳主持,在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中层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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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维护司法公正的“防火墙”、干警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自觉落实填报要求,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执行中央和上级法院规定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工作负责、对自身负责的重要体现,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及时转变观念,变“要我报”为“我要报”,变“不敢报”为“积极报”,切实增强“三个规定”填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督管理。对干警不重视、有顾虑等消极观念和不敢记录、不愿记录的错误倾向,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动态跟踪管理,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补登补录工作,健全完善“月底提醒、重点督促、适时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督导,切实落实逢问必录、如实填报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要加强示范带动,压实工作责任。要把抓实“三个规定”执行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内容来推进,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院庭长要带好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切实增强执行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侯梅梅)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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