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破解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日,石泉县已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通过“两书送达”即时告知和提前指导,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
一直以来,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的知晓度不高,对信用修复工作了解不全面,给市场主体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我县不断改革创新完善管理服务举措,借鉴西咸新区先进管理执法经验,各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向失信市场主体送达一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换而言之,即“一处罚一告知”和“谁处罚谁告知”。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信用修复相关事项。在告知书上对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让失信市场主体能够清楚明了的知悉信用修复的流程,能够熟练流畅的在网上自行开展修复,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消除失信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
下一步,石泉县将进一步拓宽各领域“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信用环境,助推“信用石泉”高质量发展。(肖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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