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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法院:爱护生态环境 共建绿色家园

为深入践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8月15日上午,绥德法院联合绥德检察院、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在永定公园开展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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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通过设立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吸引群众前来了解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绥德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选取近年来审理的非法采沙、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并号召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让更多的群众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环境资源,扩大了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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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增强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今后,绥德法院将结合绥德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实际情况,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部署,继续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为绥德的绿水青山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供稿:绥德法院)

责编:刘涛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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