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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政协:以拼搏绽青春之光 用担当铸法治之魂

在秦巴山脉深处的紫阳县,有这样一位政协委员,他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初心,秉持为民服务的情怀,默默耕耘、默默奉献,先后荣获全省十大普法模范、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标兵等三十多项个人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他就是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县法学会常务理事杜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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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铸就非凡成就

做好本职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基础。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杜广军二十多年如一日扎根本职岗位,严守法律红线,把公平正义当作公安执法的生命线,在他的努力推动下,紫阳县公安局连续1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连续七届(14年)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称号,在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中,该局法制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连续15年位居全市前列。2023年,他所领导的法制大队被公安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成效突出先进集体;同年12月,法制大队管理的执法办案中心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建设运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受到公安部的通报表彰。

创新思维,规范执法流程

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杜广军从源头创新。他亲自起草并推动县局出台了《紫阳县公安局常见警情接处警手册》、《先期处警及现场取证规范》等30余个执法制度与规范。其中《紫阳县公安局人员失踪类警情处置工作规范》荣获2022年度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他坚持每月组织执法培训,创新推出“云课堂”,开展网上培训30余场次,1500余人次参与,有效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在执法质量考评上,他将考评融入日常,近三年审核730余起刑事、行政案件,做到刑事案件无错案、行政案件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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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打造执法亮点

全省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时,杜广军积极谋划,赴北京、贵州、浙江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回县后结合实际对原办案中心规划设计,建成全新的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19年和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两次在紫阳举办。他还创新推出“135+N”执法办案新模式,获媒体多次报道,成为全省全市执法规范化样板。在第六届安康公安改革创新大赛上,他主持推介的《创新“四环联动”构建闭环式执法监督管理新格局》项目获奖。近三年,全国8省市48各县区约2000余人到紫阳交流学习公安法制工作,有效提升了紫阳公安美誉度和影响力。

主动服务,尽显为民情怀

杜广军深知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性,系统学习公安法律法规和办案技巧,为全局执法信息化带头。他把法制教育和以案释法结合,坚持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释法,使被处罚人心服口服,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年下降。他组织普法宣传,围绕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关注中小学生普法,讲解校园暴力等案例。三年来,接待群众120余人次,提供无偿法律服务50余次,群众满意率超95% ,树立了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总结经验,带动整体发展

作为法学会专家和法制教官,杜广军善于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多次授课分享经验。他所撰写的《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等30余篇执法规范化建设文章,先后在《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陕西公安》杂志及部、省公安网站上刊登。他撰写的《现阶段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几点思考》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解析及公安应当思考》两篇理论文章,分别荣获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及入选第二届警学研讨会优秀论文集。在他的推动下,紫阳县公安局被授予执法示范公安局,成功创建多个省市级执法示范单位,培养15名省、市级执法示范标兵,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履职尽责,彰显委员担当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他深知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当选政协委员后,他认真学习《政协章程》等政协业务知识,按时参加政协全会、常委会,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或重点民生问题,实事求是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积极参加县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视察活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他主动融入界别活动,积极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捐资助学、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他时刻牢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平时工作中,他善于将本职工作与委员履职有机结合,先后撰写了《关于有效遏制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建议》《关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帮信犯罪的意见和建议》等提案,对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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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杜广军以青春和热血,在公安与政协岗位上书写了不凡篇章,他将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在司法道路上砥砺前行,在委员履职中积极建言献策,在建设“平安紫阳、幸福紫阳”道路上彰显法治担当。(供稿:紫阳县政协)

责编:杜鹏飞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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