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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非诉执行的这些事儿,你了解吗?

案例简介:平利某局与胡某行政处罚一案中,被执行人胡某超审批范围采伐杉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杂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经审查查明,申请执行人平利某局依据其违法的事实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被执行人胡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依法履行了催告义务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予以准予。

什么是行政非诉执行?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受理、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裁定的法律制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需以书面方式对当事人履行催告程序,明确履行的方式及期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后,应如何办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后七日内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发现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平利法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李轩 曾萌)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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