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追赶超越

检察机关如何做到程序公正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强调指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又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与理论探索,检察机关实现程序公正应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检察机关在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法规定,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同时,需强化程序意识,改变”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将程序公正作为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

准确适用刑事诉讼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申请权、陈述权等基本权利,尊重其诉讼主体地位。例如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需同步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被害人意见,确保各方充分参与。对违法限制权利的行为,需予以纠正。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沟通协调,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赢得理解与支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大队,搭建符合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流转“绿色通道”。一体衔接公安局、法院,建立了个案沟通、类案研判会商机制,定期对速裁程序办案情况“回头看”,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及堵点问题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就案件报送、量刑建议等具体问题形成共识,确保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审判形成高效顺畅的办理流程,最大程度压缩了办案周期,提升了办案质效。

推进公开执法办案机制,增强程序可感知性。阳光司法是程序公正的实现路径。检察机关需落实处理意见告知制度,及时向当事人及辩护人公开案件处理结果。通过公开听证、文书说理、网络舆情回应等方式,增强司法透明度。检察机关还应积极“走出去”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征求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征询他们对重大案件的意见,为公正司法注入多元智慧,坚实托起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温暖人心。

抓好“三个管理”,保障程序规范运行。建立“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维管理体系。业务管理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保障。业务管理侧重于宏观的管理,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深度分析研判、紧盯重点环节,实现业务管理科学化,以业务管理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明确。案件管理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检察业务管理首先是对案件的管理。案件管理侧重于微观的管理,通过厘清权责清单、做实流程监控、做深案件评查,实现案件管理精准化,以案件管理为抓手,保障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提升检察履职效果。质量管理贯穿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构筑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侧重于结果的管理,通过加强管理结果运用,将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强化基层院建设,做实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管理,引导干警切实做到“三个善于”,实现检察工作最基本的价值追求,树立检察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从业务管理宏观分析、案件管理的全方位监控、质量管理的结果运用三个方面保障程序规范运行。(供稿: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艳)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