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因规避征信、限购等原因,常有人用他人名义购车。然而,常常因车辆的权属、征信受损等引发诸多纠纷。近日,汉滨法院受理一起因借用他人征信贷款购车而引发的合同纠纷。
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因征信问题无法贷款买车,遂与王某达成协议,张某借用王某的名义买车,并与某汽车金融公司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申请贷款11万余元,贷款期限为60个月。张某每月将应还贷款支付给王某,车辆实际归张某使用。后未按期还款,某汽车金融公司将名义买车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王某与张某经协商后,将车辆转卖后偿还贷款。但在车辆转卖过程中,又引发纠纷,王某再次被诉至法院。王某现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因征信受损、处理诉讼产生的各种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因当事人双方借名买车行为已发生两起诉讼,本着“诉讼到我止”的理念,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起因“借名买车”引发的民事纠纷彻底画上句号。(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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