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五新五创”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近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会议中,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含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和旧法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认知。新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扩展到全国,考核和监督地方政府,强化责任;坚持源头治理,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丰富了处罚种类,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不设上限,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精准指导县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源头管控、重污染联合防治,以确保做到精准治理、全面防控。(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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