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追赶超越

宝鸡市税务局:建设信用城市 筑牢发展基石

近日,宝鸡市信用办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等次结果的通报》(宝信用办发〔2023〕2号),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获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秀等次。2022年,宝鸡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宝鸡市创建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和省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的工作要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信用宣传,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活动、“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以及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税收环境。

加强分类监管,夯实信用建设基础。切实发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税收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落实纳税信用结果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实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创新开展纳税信用工作与税务稽查工作联动,通过“组合拳”实现纳税信用管理过程全覆盖、监管全流程。

拓展结果运用,“银税互动”成果显现。进一步拓展纳税信用结果运用,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丰富“银税互动”产品,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推动纳税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2022年累计为2196户企业发放贷款34亿元,有效缓解了全市企业融资难题。

开展信用修复,增强诚信建设理念。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强化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的认识,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纳税信用修复,积极纠正纳税失信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企业参加招投标、市场准入提供纳税信用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宝鸡经济和社会发展。

下一步,宝鸡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信用办和省税务局关于信用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充分发挥信用共治增值效应,推动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供稿:宝鸡市税务局)

责编:张颖

编辑:吴帆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