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在渭南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白水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2022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这是继荣获2022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之后,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又获得的一项荣誉。
2022年以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围绕大局精准尽职尽责,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业,做实做细公益诉讼,聚焦民生民利,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推进更高发展,检察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荣誉为契机,珍惜荣誉,总结经验,进一步坚定信念、不忘初心,再提新思路、再添新措施,忠诚履职,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更好的成绩回应人民的关切。(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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