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追赶超越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业务交流促提升 监检衔接提质效

为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衔接协作、配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2023年2月16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师芳娥应邀到旬阳市纪委监委,为旬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暨第28期“清风大讲堂”带来一堂《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与审查》的办案实务课。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等160余人参加培训。

IMG_256

师芳娥同志首先以案例引入,阐明证明标准和证据标准内涵,提出了案件调查的原则,同时以受贿罪为例,用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理论,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职务犯罪的主体证据、客观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调查的标准和收集要点、要求。其次从“为什么、是什么和怎么做”三个方面详细解读对证据证明资格和证明力的审查,以来源、过程、成果三要素为引导阐述了常见证据种类审查要点,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办案经验,从证据三性的角度出发,详细说明了确保证据标准符合要求的基本做法。并着重就言词证据的审查要点、调查注意问题与监察机关进行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最后,师芳娥就“三个规定”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宣讲,并就如何发挥协同作用,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提出了具体建议。

IMG_256

三年来,旬阳市检察院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7件9人,基于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案件协商会商顺畅,无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注重调查取证问题,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更加顺利。旬阳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深化业务交流和探讨,互相学习,凝聚共识,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刘丽)

责编:张颖

编辑:王哲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